为了加强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动态反映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为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日常监管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农业农村部将通过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测。各省(区、市)畜牧主管部门按季度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进度报送工作,主要项目包括:2016年种养循环一体化、2017年度种养循环一体化、2017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17年畜禽健康养殖、2018年度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跟踪监测范围根据中央有关项目支持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的全覆盖监测。
《通知》要求各地畜牧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工作指导,督促规模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县级畜牧部门要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进行验收或核查,出具书面意见,具体验收方式可由县级政府确定,按要求将验收或核查书面证明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等扫描上传至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通知》明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对象包括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等三种主体。各地畜牧部门要督促规模养殖场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信息台账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安装养殖用水监控设备,建立用水台账,并存档备查;要尽快建立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抽样监测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覆盖跟踪监测。